川企联〔2018〕79 号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协;省级行业协会、四川省异地商会;历届四川省优秀企业家所在企业,中央在川企业及副会长单位,各有关企业:
从2006年开始,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在每年组织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企业家”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四川省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在已获得“四川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中遴选,评选出年度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并在年度“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四川分会场暨企业家年会”活动上与省优秀企业家同时表彰。一直以来,获得“四川省杰出企业家”称号是企业家的省级最高荣誉,是彰显优秀企业家精神与企业家社会价值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具备由我会推荐为“全国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的基础条件。经研究,我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四川省杰出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名额及评选原则
1、优中选优。参评企业家必须是已获得“四川省优秀企业家”(优秀创业企业家)的现职企业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
2、业绩突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连续五年以上保持持续增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参评人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品牌塑造等重大活动,对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企业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3、素质优良。参评企业家具有的知识、能力、水平、素养得到企业界公认,在改革、管理、技术等领域具有优秀的创新成果,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评企业及参评人在履行和承担企业应尽的各项社会责任中,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认识明确,行动积极,绩效明显,受到社会的好评与尊重;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员工,关爱员工,成就员工,得到员工的爱戴与拥护。
5、自愿参与和推荐。企业/本人自愿书面申请,地方/行业企联和集团企业按前述原则条件书面推荐。
6、公开公正遴选。候选人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公示并报省领导审定等程序后确定出表彰名单。
二、表彰及宣传
印发四川省杰出企业家表彰决定,并于2019年召开的“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四川分会场暨企业家年会”上进行表彰,为获得“四川省杰出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奖章和证书。评选办公室将对获奖企业家及表彰会统一进行展示宣传。
三、申请与推荐的有关事项
1、申请及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原则,认真研究、广泛协商并申请推荐。
2、填写《第十三届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参选人申请推荐表》(见附件二)。
3、纸质材料。每位候选人需交3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2份,800字以内的业绩简介材料2份,600字以内的企业简介材料2份, 申请推荐表2份。
4、电子版材料。每位候选人需交与纸质材料相应的3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800字以内的业绩简介材料,600字以内的企业简介材料,申请推荐表,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8英寸彩色单人工作照片2张,反映厂容、厂貌和经营水平的8英寸彩色照片5—8张(对照片内容均需附10字以内的简要文字说明)。
5、申报材料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到四川省优秀(杰出)企业家评选办公室,电子版可用移动存储设备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280906725@qq.com)。
6、申报电子版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为:四川企联网www.scecea.org
三、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紫荆西路58号3幢5楼502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 恒 陈施屹 王 静
电 话:028-85173502,85185297;85184895
传 真:028-85185371
附件一:
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候选人申报材料及推荐表填报说明
附件二:
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附件三:
文件通知下载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