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企联函[2018]26号
各位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文件精神,加强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领导力量,经会长提名,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报请省经信委、省国资委同意,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张国斌、李继郁兼任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按照我会《章程》规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于2018年8月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议暨八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审议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增补、调整的议案。
请各位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上述议案,并在所附的表决表进行表决。表决意见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传真或特快专递至四川省企联会员工作部。逾期未回复,视为同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502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张 恒、陈施屹、王 静
联系电话:028-85173502、85185297
传 真:028-85185371
附件:一、
增补、调整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成员的议案;(附个人简介)
二、
议案表决表。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