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在川商会,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商务局、发改委(三产办)、企联(协)及相关单位:
自2004年以来,我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改委、国资委、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已连续13年成功向社会发布四川企业100强及企业发展报告,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宣传推广我省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形象,引导我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我会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四川企业100强、四川制造业企业100强、四川服务业企业100强的申报排序及分析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在四川省辖区注册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各类资产经营公司)。
2.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含12亿元)的企业,可申报2016四川企业100强。
3.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均可申报2016四川制造业企业100强。
4.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2016四川服务业企业100强。
5.总部在北京的央属在川企业,可申报参与四川企业100强排序。
6.对于集团公司,原则上以母公司申报为主,若母公司不申报,其子公司可独立申报。
二、申报方式
1.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川商会、市(州)企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每个企业根据自身类型和条件,选择申报综合、制造业、服务业三种类型企业中的1-2种。
三、指标填报
1.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表所列的12项指标和其它企业信息。12项指标是: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和海外员工。某些指标(如海外资产)没有数据,应填“0”,指标栏不留空白。申报企业要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申报表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提交经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
四、申报排序原则
申报排序按照国际通行办法和中国企业500强排序方式进行,申报、排序遵循不收费的原则。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各行业协会、在川商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五、申报截止日期及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0日。申报企业需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及申报材料纸质原件。
六、审定、发布和宣传
2017年四川企业100强、四川制造业企业100强、四川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名最终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审定报政府主管部门确认。201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推出《2016四川企业发展报告》,入榜企业将在2017年四川100强发布会暨企业发展峰会上由省级及省级部门领导授牌并颁发证书。主流媒体作深度宣传报道。
七、相关推荐
1.对于符合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要求的企业,将积极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大企办进行推荐。
2.对于符合“中国企业500强”、 “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条件的企业,我会将积极向中国企业联合会推荐。
联系部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研究部
联系方式:陈 渠 伍晓绯 028-85182812(兼传真)
工作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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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站:www.scecea.org
通讯地址:成都市紫荆西路58号紫荆名园3栋5楼503室
邮 编:610041
附件:
1.2017年四川企业100强申报表(综合类、制造业、服务业)
2.申报表填表说明
3. 行业分类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