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企联〔2016〕11号
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会《章程》和《会费收缴标准调整议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缴纳2016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
贵单位为我会批准的第八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团体会员单位,应缴纳2016年度会费。
二、缴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人民币12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人民币5000元/年
理事单位:人民币3000元/年
会员单位:人民币2000元/年
三、缴纳时间与缴费方式
我会为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采用滚动模式,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2016年度会费通过银行汇款汇到我会账户,以确保我会提供服务的连续性,同时填写《缴纳会费回执表》(见附件2),并传真至我会会员工作部,由会员工作部依据回执表信息及时回寄《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户 名: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开 户 行:中行紫荆西路支行(汇款用途注:会费)
帐 号:117 154 511 030
行 号:104 651 064 402
四、享受服务内容
凡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均可享受我会提供的相应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1)。2016年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将提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各会员单位,并在我会网站—四川企联网(http://www.scecea.org)发布。
五、为加强会员服务工作,我会开通服务热线,受理有关查询、咨询事项,请直接与会员工作部联系。
六、通讯地址:成都市紫荆西路58号
邮 编:610041
联系电话:(服务热线):(028)85173502; 85185297
传 真:(028)85185371
联 系 人:张 恒 陈施屹 王静
附件:1、为会员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
2、缴纳会费回执表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2016年 2月18日
附件1
为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是企业、企业家(雇主)和企业团体的联合组织。会员单位在遵守我会《章程》、积极履行义务的同时,享受我会为交费会员单位提供的如下服务:
一、优先、优惠参与我会以下重要活动及相关工委项目
1、四川省企业家活动日暨四川企业家年会;
2、四川省100强企业高峰论坛;
3、四川省诚信企业建设论坛;
4、四川省企业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大会;
5、四川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
6、四川企业文化年会;
7、四川省企业信息化年会;
8、有关维权、咨询、培训、创投、信息工委及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企业家健康工程等相关活动。
二、优先享受以下资格认证及培训服务
1、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
2、国际及国内管理咨询师认证;
3、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经营管理有关培训。
三、免费提供以下信息资料
部分信息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供,请贵单位登录四川企联网(
www.scecea.org )查询。
1、《财经动态》(每天更新);
2、《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每天更新);
3、《四川企业管理通讯》(月刊);
4、《经营管理者》杂志(月刊,全国经济类核心期刊);
5、《中国企业家日报》(日刊);
四、优先优惠享有在《经营管理者》杂志、《中国企业家日报》、《四川企业管理通讯》发表论(著)文及广告宣传服务。
五、四川省企业家健康工程提供的名医名院特约医疗、企业家和企业全员健康风险评估、健康讲堂、全面健康管理服务
六、我会组织的其它有关活动
附件2
缴纳会费回执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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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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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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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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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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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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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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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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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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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务必在汇款同时填写此表传真至四川企联会员工作部。如汇款单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收到回执后,我会将及时把会费票据用特快专递寄给缴费经办人。
地址:成都市紫荆西路58号三幢5楼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185297、85173502
传真:028-8518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