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企联函〔2015〕16号
关于推荐申请四川企联创投工委
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函
各会员企业、相关单位: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创业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简称“创投工委”) 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省民政厅登记备案, 于2010年11月正式成立,为四川企联下辖的专业委员会。
创投工委设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第一届理事会(2010-2015)期间,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借助四川企联资源和平台优势,秘书处加强专业服务团队建设并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已形成服务于全川企业投、融资综合需求的日常性工作平台。
创投工委第一届理事会将于2015年11月届满,参照《创投工委章程》规定,并经四川企联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拟于2015年11月召开创投工委理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2015-2019)。 为扩大及加强新一届理事会领导力量,现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理事条件
1、 凡已成为四川企联会员单位均被视为创投工委理事成员单位。
2、非四川企联会员,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创投工委理事成员单位。
二、理事推荐条件
1.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
2.大企业、集团企业投资、财务部门工作的分管领导或财务部门负责人;
3.能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履行理事义务。
三、理事产生办法
为保证第二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具有广泛代表性,各有关单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并填写《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创业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理事会成员申请登记表》,被推荐的人员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向理事单位发出理事候选人确认函。
四、具体要求
理事成员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务请于2015年10月20日前邮寄至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会员部,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邮箱到:heng-1069@163.com
推荐工作联系部门:会员部(创投工委秘书处)
通信地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商务楼5楼502室
邮 编: 610041
电 话:028-85173502 ;85185297
联 系 人:张 恒 13881951069; 陈施屹 15908124267;
王 静 13551223660; 孙丽琴 13908083317;
刘 洋 18782948166;
电子邮箱: scctgw@qq.com 微信公众号:scctgw
四川企联网:www.scecea.org
2015年9月1日
附件:
1. 创投工委章程
2. 创投工委理事会申请登记表
3. 创投工委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