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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四川省企业优秀基层管理者 评选的通知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企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4-01 10:33:01

 
 
 
 
 
川企联〔2015〕16号
 
 
关于继续开展四川省企业优秀基层管理者
评选的通知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级行业协会,会员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省优秀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和选树一批优秀基层经营管理者典型,为全面深化改革及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提供坚实的管理人才支撑,激励鼓舞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在推进我省“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中再立新功。为此,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四川省企业“优秀基层管理者”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评选对象:
  基层管理者指全省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包括中央在川企业)的车间主任(分厂厂长)、队长、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科研机构的室主任等。采用限额申报办法。中小企业限报2人,大企业限报5人以内,并由市、州及省级行业协会推荐。大型集团企业可自行推荐,每个分公司、子公司不得超过5人。
  二、 评选条件
  1、 担任基层管理职务三年以上,不同岗位可连续计算。
  2、 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在群众中有威信,在企业里有代表性。
  3、 注重企业管理和班组建设,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不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
  4、 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制度健全、执行有力、业绩突出。
  5、 完成企业考核的产量、质量、成本、安全等技术经济指标,在本企业名列前茅。
  6、 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 评选申报程序
  1、 各市、州行业企联(企协)、省级行业协会及大型集团企业负责推荐、考察、初评工作,副会长与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2、 申报者需填写经过所在企业及推荐单位批准同意的《四川省优秀基层管理者申报表》(见附件)一式贰份、二寸免冠近照2张、候选人突出的工作业绩材料(突出管理特点、创新工作),于5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我会。
  3、 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根据候选人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基础工作、班组活动、能力建设、员工培养、创新突破和经营业绩等指标进行排序,筛选出候选人;
  4、 由专家、部分企业副会长共同组成的评审会,对候选人员进行审核、评定。
  四、 表彰、宣传
召开表彰大会表彰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举办经验交流及现场观摩学习等活动。
  五、 联系单位:
  联系人:陶英、周伟
  联系电话:(028)85184865、85122161 13980611671
  地址:成都市紫荆西路58号紫荆名园(610041)
  Email:guzhubu@163.com

  网址:www.scecea.org
附:四川省企业优秀基层管理者申报表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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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

抄送:省企联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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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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