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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吐痰最高罚千元 乱停车将被拖走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6-24 12:34:25

  新华网南宁6月20日专电(记者向志强)南宁市委、政府日前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将开展为期两年的“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从7月5日起对市容脏乱差、交通违法等城市乱象实施“严管重罚”,随地吐痰最高可罚1000元,车辆乱停将被拖车拖走。

  据南宁市委副书记李泽介绍,南宁市将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主要在六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青秀区风景旅游区开展,突出抓好24个街道、201个城市社区和30个乡镇社区以及建成区内城中村的整治工作,将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工程”“交通畅通工程”和“文明有序提升工程”。

  为此,南宁市制定出台了开展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以往的法律、法规,完善了6个对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秩序、建筑垃圾等方面乱象实施处罚的文件,并决定从7月5日起对相关违法乱象实施“严管重罚”。

  如,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一律拖离现场,并处150元罚款;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6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对行人处10元罚款。

  在市容环境整治方面,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随地吐痰的,责令改正,处100元罚款;随地便溺的,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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