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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生态环境犯罪“降格处理”“以罚代刑”说不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6-04 11:06:05

  新华网南京6月3日电(记者朱国亮)记者3日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正探索建立环保联动执法机制,以避免生态环境犯罪“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现象。

  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下发了一份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江苏检察机关将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纠正以收取排污费等名义不移交刑事案件、以行政罚款代替刑事责任追究等突出问题。

  2008年以来,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对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提起公诉1491件3041人。

  江苏省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陈兴生介绍,各类环境污染事故案件已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重点,但目前仍有一些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案不查、以罚代刑,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对此,江苏常州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检察引导、联动执法的一站式环境维权新模式。江苏检察机关即将建立的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借鉴的正是常州经验。

  另据介绍,江苏检察机关还将与有关部门协作,参与建立严重污染行为企业“黑名单”信息库,有环保“污点”或“劣迹”的企业一旦上榜,将不能再参与有关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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