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个办法,对年度重点减排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抢工期,抓进度,强化企业减排责任,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倒排工期,建立定期调度制度。
强化新增排放量控制。严格把握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项目的环评审批,牢牢把好环保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从项目立项、环评编制、专家评审、环评批复、“三同时”落实、试生产及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大对新增排放量控制,确保达标排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强化重点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重点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超低空排放等重点减排工程,同时,大力推进管理减排。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监督、监督性监测、信息传输与统计能力建设,相继建设了1个自动监控平台,1个汽车尾气检测站,1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对各相关企业通过增加环境监管频次,加强管理,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做到增产不增污,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快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的步伐,努力完成所分配的各项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