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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印发工业转型升级改造实施细则 节能改造最高奖200万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成都商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4-08 10:34:05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上了解到,《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已于近日正式印发。
节能改造 最高200万奖励
  《细则》中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技术改造包括两方面内容,即技术改造项目和节能改造。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可享受300万元补助;在2亿元~1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可享受500万元补助;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项目,最高可享受到1000万元补助。节能改造项目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到如下补助:项目节能量100吨~200吨标准煤以内的,可享受10万元奖励;超过200吨标准煤的项目,节能量每增加100吨,可再享受5万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可享受到200万元的节能奖励。
  中小企业重大创新产品有奖励
  出台《细则》旨在多措并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因此创新能力和科研转换能力备受关注。
  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可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新获得国家“质量标杆”称号的企业,可一次性得到50万元奖励。
  《细则》称,开展围绕新产品开发和工艺发行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可按不超过项目技术研发投入2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可达到200万元。
中小企业重大创新产品也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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