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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制造业化解过剩产能,船企转海工催生产业升级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10-31 00:00:00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改革重点锁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五大严重过剩行业,并规划了未来5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路线图”。在船舶行业方面,该意见指出要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上述意见的落实,船舶制造业将迎来深度调整,预计大批竞争力弱、技术附加值低的企业将消失,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同时,船舶制造业将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海洋工程发展。不过,也有相关专家表示:“海工装备不同于船舶批量生产。对于进入者而言,门槛相对高很多。海工装备领域需要更多的规划和理性。而《指导意见》的出台也必将催生海工行业产业升级。”

 

        依据自身实力合理转型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支持中小企业转型转产,提升高端产能比重。但某海工企业负责人表示:“鼓励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方向很对,只是该领域门槛较高,并不是每个船厂都有能力进入的。一般来说,海工产品的单价都较高,动辄几亿美元,而且产品建造周期长,项目建造过程中企业需要垫压大量资金。”

 

        根据中船协披露的信息,面对海工装备领域新设计产品多、高难度产品多等情况,部分企业进入后,就开始暴露出技术力量缺乏、研发能力薄弱、生产技术准备紧张、设计工艺修改频繁等问题。  

 

        其实,造船产能向海工方向转移,在该意见下达之前已经有所表现。在今年8月份发布的《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就已经明确提出,今后3年要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加强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配置,推动船舶工业产品结构升级。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鼓励和指导下,有实力的船厂都在积极推进向海工领域转型。诸如中国重工、中国船舶等,都在大力推进海工装备的占比。目前,在海工装备生产方面,比较有实力的还是几家大的船厂,主要有中国重工下属大连造船厂、中国船舶下属外高桥造船厂、中远船务和友联船厂等。这些企业的加入,无疑给我国海工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船企扎堆涌入海工市场 

 

        随着全球各国对海洋石油开采兴趣的日益浓厚,海工装备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业界预计,根据我国对海工装备的规划要求,2015年,海工装备年销售收入要达到2000亿元以上,其中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国际市场份额达到20%。

 

        “目前海洋石油占全球石油产量的33%,预计到2030年提高到45%。在此过程中,海工装备市场将保持长期快速增长。”某海工企业负责人说。

 

        海工装备的异军突起,部分源自造船主业亏损背景下的船企“一窝蜂”地涉足这一领域。目前,包括中船集团、中船重工在内的造船央企,熔盛重工、金海湾在内的大型民企均已发力,甚至江浙地区一些规模不大的船企也以联合生产的方式进军海工市场。 

 

        在此次《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提高船舶行业准入标准,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一年以上未承接新船订单的船舶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指导意见》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船舶制造业的准入门槛。也鼓励了过剩船舶产能向海工转移。相对于海工市场而言,也要进一步明确准入门槛和机制,从而避免一窝蜂似地涌入。”某行业专家表示。

 

        业内企业呼吁理性规划 

 

        尽管近两年中国海工装备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均有所提升,但实际上跟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仍不可忽视,主要表现为:产业发展仍处于幼稚期,研发设计和创新能力薄弱,核心技术依赖国外;基本处于产业链的低端;配套能力严重不足,核心设备和系统主要依靠进口,尚未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制造能力。

 

        “一直以来,中国海工产品价格较低,利润空间较小。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中国无法突破技术门槛,很多时候只能沦为外国企业代工厂。”

 

        某行业分析人士表示,“随着国家《指导意见》颁布实施,一些有实力的造船企业进入海工市场,也会推动我国海工产业技术创新,整体提升我国海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然而,技术创新并非一日之功。在这种状态下,对于海工装备制造队伍的迅速壮大,不少业内人士心情复杂。“一方面,从业者增加有助于这一战略产业迅速做大。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盲目进入也为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中船协分析说。

 

        某船务企业负责人也表示:“《指导意见》是鼓励发展海工装备产业的。因此,相关部门也应从政策上加强引导,不要让相关企业一哄而上,避免出现类似修船业和造船业那样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几家海工装备制造企业也多次表示,希望国家制订出台海工生产行业准入标准,形成产业“准入制度”,保证产业的发展质量,提高海工企业竞争能力。同时,根据产业发展目标、产业规划、发展定位,加强政策引导,建立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切实发挥政府的宏观引导和协调作用。(本报记者 汪涛)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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