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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光大被罚背后面临法律尴尬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9-02 09:46:40
光大事件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尽管危害甚大,却并非是法律禁止的范围。 目前,证监会对备受关注的“8·16”光大证券事件作出处理,认定光大证券采取的补救措施属于内幕交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累计超过5亿元,同时表示该案属“新类型案件”,不同于一般交易案件。 资本市场的良性运行,离不开法制保障。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给予了法律范围内的顶格处罚,足见证券监管部门严厉治市的决心。 作为法律人,我关注到,证监会称的该案属“新类型案件”,有不同于一般交易案件的地方。过去,受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主体一般都是公司高管或其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光大案件中处罚的对象则是上市公司自身,而后者恰恰是《证券法》所“遗忘”的角落。尽管证监会运用目的扩张的法律解释方法,弥补了这一漏洞,但仍折射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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