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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捐画被卖,集体卖画就不算“卖”?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5-31 10:19:24
说实话,看到某些文化人对拍卖赠画的解释,我觉得齿底发冷。 事情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据《羊城晚报》昨日报道,美术界重量级人物、现任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广东美术馆前馆长王璜生28日怒发微博称,他于2000年赠送给广东某出版社20周年社庆的贺画,还有其他艺术家共20多件作品,都一并被拿来拍卖。“太令人震惊了,文化和道德的底线在哪里?” 从法律上说,拍卖赠画当然没问题,别人送东西给你,所有权归你,你爱怎么处理都可以。可是,法律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一个正常社会的运转,不能只依靠法律,还要依靠道德,依靠人品,依靠脸皮。法律,只是一个底线。譬如,有作家出一本书,郑重在扉页题上你的名字,管你阿猫阿狗都请你斧正,他还活得好好的,你就拿他的赠书去换钱,如果他在二手书摊看到自己的赠书,会怎么想?再举个例子,你过生日,你妈妈送你一个蛋糕,你说要减肥,不吃,扔掉喂狗,你想,狗和你妈会怎么看你? 事件还有一个“看点”是出版社方面的解释:这是集体卖,收入归集体。这逻辑真有些奇怪,中国式过马路过多了吧!难道一个人强奸叫强奸,一群人轮奸叫生理卫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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