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子承父职”、“女继父业”,只是以权谋私,伤害的是社会公平,而买官卖官则是典型的犯罪行为。权钱交易,所选非人,当腐败分子上位拥有公权力,他们必然会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进行寻租,大搞腐败,这是毫无疑问的。
2011年11月,时年27岁的江中咏被任命为揭东县副县长。当月,其时任副县长的父亲江俊驱转任县政协副主席。被媒体曝光之后,揭阳市委决定,撤销江中咏揭东县副县长、揭东区副区长(2013年揭东撤县设区)任职决定(5月10日新华网)。“官二代”当官不奇怪,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官二代”比普通公众拥有更多的人脉与机会,世界范围亦是如此。只要依法依规,按人才任用的标准和程序,就没有问题。可个别官员心也太急了,像江俊驱这样的官员,当月退位立即就把儿子扶上来,把权杖当成“传家宝”,把原则与纪律抛脑后,全然不顾公众感受。 虽然,揭阳这个撤职决定来得有点不明不白,撤他的职是何道理、是谁操纵、责任何在,一概付诸阙如,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湖南耒阳对“80后副市长”事件的态度也不免让人失望。面对公众质疑其父亲——原耒阳市市长王礼忠施加影响,衡阳市委组织部称“任职符合规定”(见5月9日新华网),直到15日才公布简历。面对公众诸多疑问,一句简简单单的“符合规定”能否让公众释怀?面对群众质疑,如何实事求是作出解释? 不过,“官二代”提拔再离谱,也比不过“戴罪提拔”。2010年5月6日,河南固始县国土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因犯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法院判处缓刑,这位副主任在其后的3年内,不但没有被开除公职,还调任该局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该局另一位副局长也曾被判玩忽职守罪,不但没事,还一再得到提拔(5月9日《中国青年报》)。 按照“公务员法”及党的纪律,被法院判刑的公务员都必须“双开”。这些官员,不但不开,还继续任用甚至“戴罪提拔”,真是闻所未闻!试想一下,如果连法律都奈何他们不得,他们还怕谁?连犯罪了,都舍不得将其清理出队伍,又是谁对他们如此“宠爱”,背后是否存在某种见不得人的交易? 在所有腐败中,用人腐败是危害最大、最烈的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源头。用人腐败一方面损害党的形象,降低党的威信,另一方面影响党群关系,破坏社会稳定,不可小觑。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