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各地新闻 > 国内新闻 > >> 国家防总通报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国家防总通报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15 13:42:21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防总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消息称,为切实做好2013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通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同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等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接受监督。

  通报强调,要严肃防汛抗旱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据悉,全国各地正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并向社会通报辖区内防洪工程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接受监督。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