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到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热议环保,再到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特别指出“绿水青山贫穷落后不行,但殷实富裕环境恶化也不行”,这些都说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已经成为我国广大群众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做好环保工作、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正确地为环境资源定价。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价格既体现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与环境资源稀缺性之间的关系,也影响着这个地区未来发展的潜力和方向。正确的环境定价,离不开作为定价主体之一的公众对环境与发展的正确认识,离不开各级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环境生态特点和现状科学制定环境政策、有效监控和合理处罚污染行为,离不开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协助环境监督和执法等为环保贡献力量。 因此,要建设美丽中国,就必须引导公众正确和理性地认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以专业分析支撑科学决策,同时调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为科学决策和高效监管保驾护航。 建设美丽中国关键在于科学决策 由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政府是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主体。政府的政策和标准制定、资源分配和监管力度是环境资源价格的直接体现。简而言之,一个地区的环境标准高、污染收费高、监测和稽查能力强并频度高,招商引资的环境门槛高,就意味着这个地区的环境价格高。而对环境保护投入资源的多少、如何分配,则体现了决策者对不同环境问题轻重缓急的认知。决策者只有认识到环境资源的价格是均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才能在决策中确保正确环境价格的形成,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保障不同地区公众正确选择发展模式和道路的权利和能力。 科学地看待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就要认识到经济发展和民众收入水平对环境定价有重要作用。而环境价格也是影响国际市场分工和产业转移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言,环境价格和当地的发展水平、污染容纳能力等因素有关。经济发达、居民收入高的地区往往环境定价水平也较高,发展滞后、人民贫穷、就业压力大、环境敏感度不高的地区,环境资源就不那么稀缺,环境价格相对就较低。而这种较低的环境价格也和低人力资本等一道,成为这些欠发达地区或后发展地区在国际市场分工中的比较优势,获得产业转移和发展的机会。各级政策制定者应认识到只有正确而有效的环境定价,才能协调和兼顾发展和保护,提升整体社会的发展水平。 对环境问题的科学管理,要完善环保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和整合,充分和及时地掌握、预测环境生态变化和社会对环境议题关注的舆情变化,依托科研院所加大对污染治理硬技术和环境管理软技术的投入,保证每一项决策都有扎实的研究基础。 引导公众树立理性科学的环保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 公众是环境资源定价的主体之一。一个地区环境资源的价格往往是根据当地居民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权衡考量,通过环境标准的宽严、环境政策设计和治理监管投入多少来体现。但是,如果没有相应机制引导民众理性参与定价,民众对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定价容易受到外力作用而产生扭曲。如果没有相应制度增强民众在环境定价过程中的议价能力,则最终形成的环境政策难以体现环境资源的真实价值,造成过度污染。因此,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正确的环保观,对推进我国环保工作尤为重要。 一方面,从星星点点的邻避运动到全民对雾霾的关注都体现了我国人民总体环境意识的提高。但另一方面,公众的环境意识目前还停留在“为子孙留下一片蓝天”等朴素的认识上,现有的舆论中甚至出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冲突论”、“放慢经济增长就能保护环境”和“要不惜一切代价让蓝天重现”等不全面的观念。这些观念不仅片面化扭曲了民众对发展与环境关系的认识,更为严重的是它会扭曲环境市场的价格,造成有限的环境资源无法被有效配置并干扰正常的经济活动。 所谓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就是要普及环境管理知识。鼓励和协助专业学者宣传正确的环境理念。让群众真正理解,对一个发展中国家而言,错误的环境定价会让我们损失发展的机会,缺少环境保护所需投入的资金和资源。 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不能只依靠宣传和教育,更要在政策上设计相应机制激励群众理性参与定价。如果发展带来的福利部分并非直接通过就业、工资和补贴支付给居民,而是通过公共投入的形式反哺居民,那么发展的福利没有直接成为居民效用函数的一部分,而居民也就缺乏激励去仔细权衡污染和发展的得失。这样的背景下,居民对环境资源的定价极易受到群体性恐慌蔓延等外力扭曲。 笔者注意到当发展带来的福利直接支付给居民时,居民较能理性参与定价。例如早期中国乡镇企业,虽然也带来了一些污染,但是由于解决了当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并通过分红的方式让周围居民直接分享盈利,因此当地居民较能理性权衡发展和环境,并推动形成合理的环境价格。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直接支付发展红利的方式难以大范围执行,要形成对居民理性参与定价的激励,还需研究新的机制。 依靠全社会力量才能打好治污攻坚战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环保的财政和行政资源有限,这就要求我们依靠、发动和引导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治污工作。要转变思想,引导和带领环保组织等成为环境定价过程中的正面力量。 随着环保组织在环境管理结构中的作用日渐增强,如何引导他们融入环境管理框架,为正确环境价格形成做出贡献是当前的重要课题。从国际经验看,环保组织对环境外部管理的参与有利有弊。在过去40年的实践中,环保组织对纠正因环境外部性而导致的过度污染、过度开发和缺乏污染补偿机制等问题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如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环保组织通过发起抗议、向英国石油公司施压等方式,为漏油造成的环境损害得到足够而有效补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有少数环保组织过于片面强调环保,对环境价格的形成造成了负面的影响。特别是个别环保组织对发展中国家宣传常常只突出环境的重要性,刻意忽略欠发达地区环境价格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等,扭曲了民众的环境定价。 构建平台、规范和引导环保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行为,是确保环保组织始终成为协调环境和发展正面力量的关键。应建立和探索环保组织协调管理框架,对环保组织和志愿者进行基本环境管理等专业知识的普及,鼓励和支持环保组织在协助违法污染监管、募集环保资金和宣传正确环保观念等方面的行动。帮助环保组织与学术研究机构形成互动平台。 调动社会力量协助环保工作,还要充分依靠民众。除了鼓励民众选择更加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检举环境违法行为外,也要引导一些理性的环保行动成为增强民众在环境市场中议价能力、协助政府倒逼污染者治污的重要力量。 总之,建设美丽中国,做好环保工作,不仅需要简单地加大投入、提高环境标准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更重要的是要让环境标准和政策、执法力度和财政投入正确地反映环境作为生产要素的价格。这离不开科学的决策,更离不开全社会的理性认识和共同努力。 于洋 作者单位:美国斯坦福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