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看望养老院的老人。(资料图片)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今年,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将出台土地、资金、税费补贴等三方面的新政,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机构。昨天,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做客北京市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介绍,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将提高,每新建一张床位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贴,相关政策文件近期将下发。同时,针对社区托老所也将出台监管和扶持补贴办法。 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关注民办养老机构 1一张床位最高补5万 补贴标准将提高 目前,本市具有北京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约有251万。按照规划,4%的老年人在机构中集中养老,需要有10万张养老床位才能满足需求,但目前全市养老床位总量仅有8.9万张。 李万钧说,今年本市将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包括公办养老院和民营的养老机构床位,主要集中在海淀区、房山、顺义、平谷、东城和密云等区县。 据了解,目前本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共400余家。为进一步鼓励民间力量进入养老行业,李万钧表示,今年民政部门将在土地、资金、税费等方面出台3项新政。 李万钧说,今年对于社会力量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阶段支持标准将进一步增加,由原来每张床位8000元至1.6万元的市级支持标准,提高到2万元至2.5万元,并且区级资金还要按照1:1的比例配套支持。这也意味着,社会力量建设一张养老床位可获得4万元至5万元补贴。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提高社会组织经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阶段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收住一位老人1个月补贴养老机构200元至300元,提高到每收住一个老人,给予养老机构300元至500元补贴。
2供暖费将与民用同价 土地供应将放开 “土地可以说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李万钧说,今年民政部门在土地方面也将出台新政,放开土地的供应来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新政具体来说,就是针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企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营利性的养老机构,采取限定地价、规定配套建设和管理要求的招拍挂方式供地。 同时,企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营利性的养老机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养老机构,则采取占地方式供地。 在税费减免上,今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供暖费也将首次实行居民用价。李万均说,去年针对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本市实行了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用价的补贴标准,今年则进一步扩项增面,首次将供暖也纳入其中,同样实行居民用价。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期间,还可享受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企业所得税等减免政策。
■关注社区托老所 有10张床位即可获补贴 李万钧介绍,社区养老主要是针对北京“9064”养老服务模式(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中的“6%”的老年人,大约有15万人,主要为高龄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需临终护理的老年人。 目前全市已建成托老所3727所,床位3万张,并力争在“十二五”期末达到10万张。针对部分托老所尚未合法化、缺乏有效资质的问题,李万钧表示,今年将规范社区托老所管理,并制定社区托老所监管办法,按照民办非企业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帮助托老所依法取得法人资质。 在资金扶持上,对于社会办的全托型社区托老床位,也将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给予每张床位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记者了解到,此前,一家托老所床位需达到30张才能获得补贴。李万均表示,今年将降低门槛,拥有10张床位的托老所即可获得该项补贴。 同时,去年本市已建设完成养老管理服务中心196个,今年计划再建设150个,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据介绍,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具备就餐、社会交往、精神抚慰、文体娱乐、图书阅览、在站康复等功能,并可提供为老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