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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公务员工作时间无例外禁酒 举报奖2000元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2-21 10:14:39
  e哥:借“无例外禁酒”遏制“嘴上腐败”

  作为新年伊始的“作风风暴”,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出台规定,要求公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一旦查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禁酒令”不新鲜,但举报喝酒奖2000元却是少见。

  e哥所知,中午禁酒在很多地方几年前就已实行,网络搜索“中午禁酒”,全国各地关于禁酒的通知、规定一个接一个。但没有监督的禁酒,常常是“禁小不禁大、禁低不禁高”。接待上级领导,不喝显得不尊重;重大项目开工,不喝显得不喜庆;外地来客人,咱多少喝点儿,喝着喝着就喝“高”了……

  e哥觉得,举报公务人员喝酒有奖,效果尚待检验,但至少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于无处不在监督眼睛,公务人员不喝是最佳选择。

  毋庸讳言,中国的官场饮酒之风存在已久,公款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助其愈演愈烈。喝酒也是“工作”,成为很多官员常说的一句话。喝酒喝出了感情,也喝出了公务接待的腐败之风、谄媚之风。中午喝酒,不光影响下午的工作,更重要的是,群众办事,进门先闻到一身“酒气”,怎能不生气?

  e哥认为,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一点都没错,但文化也有精华与糟粕之别,公务接待饮酒就在糟粕之列,应尽快剔除。中央八项规定中明确要求“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借助有监督的“无例外禁酒”遏制“嘴上腐败”,不仅有利于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更给酒桌上的每个人“减负”。 (记者 陈尚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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