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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示:消费者应到专营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2-13 10:20:55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明天(9日)就是除夕,尽管"控制空气质量、减少燃放爆竹"的呼声很高,但辞旧迎新之际,人们总是希望借由一挂红炮竹,除秽纳新。如何挑选烟花爆竹?安全部门有几点提示。

  最近几天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有人放鞭炮了,节日的气氛越来越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主要是除夕之夜、大年初五和元宵节。为了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特别提醒,一定要购买正规合格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每年都有因为劣质产品致伤甚至致死的不幸事件发生。

  公安部提醒,第一,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专营零售点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还有流动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第二、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和浮药的产品。第三,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等。第四,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购买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因为这些烟花危险性很大的,这些只能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在燃放的时候应注意: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当在室外燃放。酒后特别是醉酒的时候您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爆竹点燃之后,燃放者应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产品,至少要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还有,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舒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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