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张铁民同志任中共阜新市委书记,王阳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阜新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979.09——1983.07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学生 1983.07——1987.08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建工系学生办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副科级); 1987.08——1988.02 省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88.02——1991.01 省计经委投资处副主任科员; 1991.01——1995.05 省计经委投资处主任科员; 1995.05——1998.11省计经委投资处副处长; 1998.11——2000.01 省计经委主任助理、党组成员; 2000.01——2003.04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3.04——2003.05 中共营口市委常委; 2003.05——2006.01 中共营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6.01——2006.02 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 2006.02——2007.01 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10.08 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8—— 中共辽宁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年.02——中共阜新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