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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2-04 22:30:41
  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段爆炸坍塌事故经初步调查,认定为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存在非法生产、装载、运输烟花爆竹等情况。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规使用蛇皮袋进行包装,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发货时未查验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且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冒充百货进行运输。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及车辆拥有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未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承运烟花爆竹。目前,警方已依法传唤控制相关涉案人员。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伤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各项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记者刘奕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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