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河南省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月最低工资标准800元;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为1080元。浙江省从2011年4月1日起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
河南、陕西、浙江、北京四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1月1日起再次上调。上调后,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陕西省一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浙江省最高档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
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