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民政部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确定了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具体内容,明确了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政策措施。《意见》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专业社会机构、专业志愿者和热心市民通过志愿服务、实施公益项目、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照料、专业服务等工作,并通过政策扶持、购买服务、项目合作、能力建设、提供服务场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