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表示,自6月2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期以来,国际市场油价继续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7月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6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同时考虑6月23日未调价金额,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卓创资讯相关分析师表示,本次调价迎来年内第二次搁浅,截至目前2016年内国内成品油共经历13次调价窗口,其中4次上调,1次下调,6次不作调整,2次搁浅,汽油零售限价累计上调0.34元/升,柴油累计上调0.39元/升。(记者 任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