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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从“积极”到“有序”透露哪些新信号?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新华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3-09 13:23:43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何欣荣、仇逸)“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与以往中央文件里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国企改革的提法有了微妙变化。为何会有这种变化?其中透露出哪些新信号?

    三大异象困扰国企混改

    2014年以来,已有超过20个省份公布了各自的国企改革方案,混合所有制是其中的“标配”。在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混合所有制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

    ——部分区域出现冒进的趋势。“到某某年,完成多少家企业的混改任务,实现多大比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样的表述,出现在不少地方改革方案中。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当前很多国有企业属于优质资产,如果搞比赛的话,一晚上就可以混完。但关键是,国企混改不是搞运动,更不能用“定时间定指标”的行政指令去推进。

    ——“一混就灵”的误区仍然存在。一些地方认为,在国有企业中引入社会资本,混合所有制就大功告成了。殊不知,混合所有制只是一个手段,其终极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经营活力。在过去的实践中,不乏引入社会资本后,与原有的国有股东互不兼容,发生内斗致企业衰败的案例。

    ——有些概念需要厘清。去年很多省份如广东、湖南等,都拿出上百个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一些人理解,这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但一位民营企业家对此有疑惑:“这不就是过去的招商引资吗?开放投资领域是好事,但和混改恐怕不能划等号。”

    “正是由于问题的存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有序’改革,讲的是顺序、程序和秩序。要依法改。”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说。

    有了“设计图” 还缺“施工图”

    针对政府工作报告提的“有序实施国企混改”,不少代表委员认为,混合所有制确实不能操之过急,需要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去对待。

    去年参加过混合所有制专题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董事长陈戌源表示,十八大为国企改革描述了方向,是一张“设计图”。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还缺详细的“施工图”。这导致各地在推进混改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重重障碍。

    比较典型的如国企资产评估。在实践中,估价过高,不利于吸引民间资本。估价过低,不利于国资保值增值。那么,由谁来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由谁来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一些国企负责人不免左右为难。“同一家企业,用净资产评估和用未来收益评估,价格差别会非常大。” 陈戌源说。

    全国人大代表、光明食品集团副总裁葛俊杰表示,可以把国企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实现路径,同时规范交易行为、严格国资评估。“在实践中要形成一套制衡机制,不能由经营者搞本级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分类推进 竞争类先行

    在强调“有序”的同时,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这无疑为下一步的改革指明了路径。

    “国企千差万别,界定功能很重要。我理解公益性国企应该更多侧重社会效益,而竞争型和商业类国企更多侧重经济效益。”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董事长常振明说。

    葛俊杰表示,从“有序”和“分类”的角度看,市场化程度高的竞争类国企应该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面。在选择对象上,以企业为主导,不搞“拉郎配”;在选择方向上,以选企业为重,选资本为其次;在选择重点上,应该从业务合作、供应链上下游等方面寻找战略合作对象,并且注重对方企业文化及企业家人品的考察。

    除了竞争和公益的分类,陈戌源认为还需注重存量和增量的差别。一般来说,国企存量改革比较难。“所以对新设的企业,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应尽量采用混合所有制,避免走以前的老路。”

    为“有序”、“分类”推进国企改革,不少代表委员认为,应出台国家层面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细则,并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避免改革“翻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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