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社保局10月10日披露,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重庆市公检法及人社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实施意见》,就欠薪行为的监督调查、责令支付、通报移送等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相关责任人拖欠工资被责令支付后若拒不履行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该意见表示,劳动者在被拖欠工资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拖欠劳动报酬的举报和投诉后,将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以往的案例中,如果用工单位或个人在接到责令支付通知后依然不给,劳动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消耗时间长且收效甚微。而本次意见提出,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的,3个工作日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