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让企业拥有投资自主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以结构改革推动结构调整、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会议确定,一是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在去年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今年再作修订。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要明确中央部门和地方的责任。二是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简化手续、在线运行、限时办结。三是改革创新投资管理,减少、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
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让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会议决定,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下一步将推动油气勘查、公用事业、水利、机场等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会议要求,要完善配套实施细则,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立法,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实现放管结合、使两者相辅相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完善监管体系中使简政放权顺利推进,这是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举措。会议明确,一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应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对清单以外的,各类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严禁将审批事项转为有偿中介服务。二要全面清理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废除和纠正妨碍竞争、有违公平的规定和做法。三要加强生产经营等行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平等、公开透明,把握好监管的“公平秤”,坚决杜绝监管的随意性。四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五要改进监管方式,整合执法资源,消除多头和重复执法。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市县综合执法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大局,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让市场的“发动机”更强劲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