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从10月1日推迟到11月1日,最高贷款额度40万
住房公积金存1万可贷20万、贷款最长期限20年、首付两成调整至三成、连续停缴6月将被罚息或停贷。记者昨日从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从10月1日推迟到11月1日,凡是11月1日前正式受理的贷款申请都将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昨(18)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了公积金新政的进一步细则。11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申请的额度,更改为缴存余额的20倍,此前的额度是由月缴存额和缴存比例决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依然为40万元,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了两万元,可申请额度为40万元。
上周,成都公积金中心宣布的新政是从10月1日起的,但此次宣布调整到了11月1日起执行,凡是11月1日前正式受理的贷款申请都将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额度中低收入家庭提高 也可申请高额贷款
新政执行以后,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计算 = 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20(倍)。此前的额度是由月缴存额和缴存比例决定的,一般来说职工月收入越高,可贷额度越多。
这样的调整,主要是针对此前一些中低收入职工即使缴交时间很长,贷款额度也不高的现象。只要职工累计缴存了一定金额的公积金,就能贷到最高额度。
目前成都市职工的年平均缴存额为1.31万元,也就是说职工缴存额达到平均水平以后,一年以后可贷额度为26.2万元,两年以后即可申请最高的40万元的可贷额度。
支持二套房贷款刚需 须在144平方米内
新政执行以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上周公布的新政内容还提到过,购买成都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此前没有类似限制。
首付取消首付二成调整 首套房升到三成
上周公布的新政提到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而此前为30年。昨日公布的细则又提到,取消首付二成的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为三成。
“此前成都市执行的贷款最长期限30年和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比例二成的规定,是汶川大地震后,根据灾后重建实际情况制定的临时性政策。”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惩罚连续停缴6月违规 将被罚息或停贷
这次公布的细则还提到了:除法定事由外,如果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借款人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50%;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贷款政策的调整要遵循规范、科学的原则,此次贷款细则的制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确保政策执行的合规性和延续性。近几年,职工提取、贷款需求越来越旺盛,使得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保持在高位运行。今年1-8月,成都公积金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110亿元,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0亿元,向23840户家庭发放贷款85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16%。我们希望贷款细则执行后,能让住房公积金更广泛、更有针对性支持市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新政主要变化
明确重病可提取
明确将外籍人士、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了制度保障,租房提取、重病提取被明确写入管理办法,同时还增加了重大自然灾害提取业务。
最长不超过20年
明确为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成都市本市行政区域(大成都范围)的普通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而此前为30年。
二套房须低于人均住面
购买成都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大贷款额70%
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骗提5年内禁办理
骗提住房公积金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骗提者在5年内限制其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记者 张飘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