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力避人为干预地方志编纂要“守节”
“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一定要防止政治化与利益化倾向。”7月26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刘守培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发表意见时认为,地方志编撰必须守住底线,不受外界环境干扰,要将尊重历史的态度贯穿始终。
修订草案第七条规定,“地方志编纂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但在刘守培看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在部分地区受到当地党政领导不同程度干预,比如,有的当政者超越职权范围强行干涉地方志编撰工作,试图凭借权力剔除掉地方志中不利于自身的内容,还有些内容写进地方志容易贻误后人。
除行政权力干涉外,刘守培认为,资金因素也在影响地方志编纂过程。“部分地方不重视地方志部门,其人员、编制、经费和具体问题等无法得到解决。如果经费紧张,有的企业老板就以在内容中适当照顾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这就有可能出现扭曲历史的现象。”
刘守培认为,编纂、评议、审查验收一定要尊重历史,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及现状。(李果 记者 熊润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