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反思、吸取“8·29”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昨日,记者从省安监获悉,9月1日至12月31日,将对全省15个产煤市州、65个产煤县及所有煤矿进行煤矿安全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以攀枝花、达州、宜宾、广安、泸州、广元、雅安、乐山、内江、凉山州等10市州为区域重点,突出以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矿和水害、煤层自燃、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以及建设矿井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与此同时,省、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成立检查组。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