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四川眉山市委宣传部发函于东坡区教育局,要求妥善安排该部某干部子女到东坡中学就读。据记者获悉,目前当事人已受免职处分。
当事人系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属私自发文,已被免职
7月7日下午,经眉山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当事人于2008年从彭山县调到宣传部工作已5年时间,其丈夫也在眉山工作。今年,其女儿小学毕业,为了工作和家庭两者兼顾,特从彭山转学到东坡中学就读,所以其以宣传部办公室名义向东坡区教育局发函证明该职工工作单位和女儿的实际情况。
7月8日下午,微博用户@一曲在手爆料,眉山市委宣传部到东坡教育局和东坡中学宣布了处理结果: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毛某,在未向组织和任何领导报告的情况下,擅自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名义,发函至东坡区教育局,要求安排女儿在东坡中学就读。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和干部纪律,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擅自发函属个人行为,公函已收回作废。
记者随后向眉山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求证,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