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冬梅“一诺千金、替父还债”的故事,带给我们黄金的触觉和腊梅的清香,诠释的是小女孩、大诚信,彰显的是小事情、大道理。简单包含深刻,要思考的东西很多、很深、很远。
我们当下的这个社会,有些浮躁,也有些颠倒。在不少地方和行业,荣辱不清,黑白不分,真假难辨,善恶不明,没有底线、没有诚信、没有廉耻,缺乏规则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总之,我们的社会尚缺乏契约精神。相比之下,黄冬梅是多么高大和纯真,时代需要千千万万个黄冬梅!
契约精神的实质是诚信,就是按约定的规则办事。迄今为止,所有社会的进步,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演进。没有契约的文明,不是真正的文明;不讲诚信的国家,不可能真正强大。只有具有契约精神的民族,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可以肯定地说,走在文明世界前列的群体,无一不是契约精神的楷模。从黄冬梅身上,我们惊喜地发现,中国有讲诚信的群众基础,有培养契约精神的社会土壤。
教育孕育契约精神。人的习惯和品德是从小形成的。小小的黄冬梅承诺“父亲的债务,我长大后一定偿还”。因为她知道爸爸拿了公司的钱不辞而别,这肯定是不对的。她妈妈从小就严格要求她:“做人要真诚,是错的就要改正,是对的就要发扬。”她妈妈还说:“别人的东西再好,也不能随便拿。做人要讲诚信。”在某种程度上,家庭教育通常比学校教育更有效。
亲情铸就契约精神。血缘和亲情的力量很强大。在中国,为亲人特别是为父母做事,天经地义,不讲回报,甚至只讲情不讲理。这是社会和谐与长期稳定的坚实基础。黄冬梅打工挣钱替父亲还债,就是希望公司按程序撤案,爸爸不再东躲西藏,可以回家与她们一起团聚,这是中国孝文化的充分体现,由尽孝到尽责,由尽责到履约,这是黄冬梅的情感轨迹。
(原文载于《光明日报》,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