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发布
华西都市报讯:县城90%的背街小巷、80%的“城中村”将完成治理;成都要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市……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2-2015)》(下简称“规划”),对我省2012至2015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了纲领性要求。
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省设市城市要完成全部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县城要完成90%的背街小巷、80%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其他小城镇要完成70%的背街小巷、60%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
到2015年,各地要全面完成城市风貌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明确的风貌特色定位和目标控制体系,并在建筑立面清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主次干道、城市入口和节点广场等重点地段的风貌改造工作。
到2015年,要在全面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生态城市建设质量,全省力争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生态县、40个以上省级生态县,把成都建成国家级生态市。
到2015年,工业行业要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治污和减排目标。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6%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8万平方公里以上。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区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小于0.04mg/m,省控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大于90%。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达标率大于85%,五大水系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五个出川断面全部达标且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