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
“农村低、中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1.5公里,高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5公里。”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提出,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撤并学校要征求家长意见
《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撤并程序,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学校的行为。对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政府应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要保障学生家长在学校撤并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特别是要明确规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人数、学生家长所占比例,确保学生家长的意见在学校撤并中得到充分体现,使学校撤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凡是多数家长反对、学校撤并后到新学校往返交通不便、安全得不到保障、寄宿条件不能满足需要、大班额现象突出的地方不得强制撤并现有校点。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和农民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对路途较远、学龄人口变化大、撤并后群众意见大、确有必要恢复的学校(教点)应按程序恢复办学。
分流学生解决班额超标
从2013年起,我省各级财政将加大经费投入,使学校班额符合国家标准。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实施意见中提出,要通过实施学区管理、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
另外,为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我省将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及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记者胡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