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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成都日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07-11 00:00:00

  促进城乡协调就业,促进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充分考虑农民集中居住后的就业问题……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通气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条例的有关内容。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促进城乡协调就业

  “经济发展对扩大就业将起到拉动作用,扩大就业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从成都市一、二、三圈层经济发展的情况看,凡是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区(市)县都是劳动力就地转移比重较高、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市)县。从全市的情况来看,就业总量伴随着统筹城乡持续增加,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就是说在经济发展中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通过增加就业,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源素质使其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在国家出台了《就业促进法》后,成都市适时出台《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将成都市“统筹城乡”、“就业优先”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实践通过地方法规进一步细化明确,使成都市就业和经济发展更好地实现良性互动。据悉,目前全国所有副省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中,只有成都市出台了《就业促进条例》,包括将“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纳入立法目的,“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均等化的就业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等内容。

  促进特殊、困难群体就业

  根据条例,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和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同时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特殊群体”是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办理失业登记且难以实现就业的五类人员,包括“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含本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或流转其承包土地签订了3年以上流转合同未转城镇居民的人员)。“优化创业环境”则主要指市和区(市)县政府应当完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目前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有6万多人,就业率在97%左右。”相关负责人说,从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来看,目前整体保持平稳较好态势。资料显示,近年来,成都市每年有约4万人(2012年,成都生源的大学毕业生为38862人)考入市内外各高校。从总体看,虽然就业总量较大,但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成都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充分考虑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

  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成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长期以来均稳定在220万人左右。目前,成都市输出规模212.23万人,其中,市内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162.85万人,离开成都市外出务工的有49.38万人。近年来一直维持在200万人左右,成都市对外地农民工实行均等化的就业服务。因此,条例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规定,“区(市)县政府在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农民集中居住后的就业问题,集中居住区选址应充分考虑周边的经济和商业环境,必须具有一定的就业条件,并应同时制定促进就业方案。”相关负责人说,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在审查规划方案时,应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就业促进方案作为必备资料;已建和在建的集中居住区,在满足小区居住相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同时,应当完善社区办公、就业服务、培训场所等设施,为集中居住区开展社区就业服务提供条件;集中居住区农民住房集中建设,除按规定标准建设应安置农民住房面积之外,应在国土部门规定增加的用地面积之内,因地制宜地修建经营性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管理,其经营收益可以全部用于集中居住区开发社区公共服务,开发就业岗位。

  推行就业实名制

  在就业失业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市和区(市)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适龄城乡劳动者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就业实名制’就是按属地原则,对城乡适龄劳动者及外来务工劳动者逐户逐人进行调查,运用劳动力电子信息网络,掌握城乡适龄劳动力的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基本情况,实行劳动力动态管理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到人的工作体系。”相关负责人说,这主要包括就业统计实名、培训统计实名,再就业援助实名、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实名、社会保险实名等内容。

  此外,条例还对创业促进提出了要求,明确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社会就业增加,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就业的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条例还鼓励社会各类服务机构为创业者开展创业指导服务,通过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建立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开展创业服务指导,建立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孵化、实训等服务,吸引有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优秀人才到本市创新创业,为孵化知识型产业和新经济形态促进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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