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四川省发布《关于深化高速公路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定价机制,探索实行分车型、分路段、分时段的差异化、动态化收费。
如何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和人民满意交通,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意见》在完善推进机制、严格规划实施、落实筹资责任、扩大市场开放、创新招商机制、探索统贷统还、完善收费政策、加强财税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统筹资源开发10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在创新招商机制上,《意见》提出,要创新高速公路投融资模式,新建项目探索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等方式实施,改建项目探索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转让—运营—移交(TOT)等方式实施。
针对收费政策,《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定价机制,综合考虑项目交通量、建设成本和预期效益、收费年限以及区域路网运行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通行费收费标准,探索实行分车型、分路段、分时段的差异化、动态化收费。研究因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阶段性免收通行费高速公路适当顺延收费期限政策。研究“分段通车、分段收费、综合核算”的收费模式。推进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等挂钩机制实施。
在统筹资源开发方面,《意见》鼓励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多元化经营,按照“统一规划、配套供应、统筹建设”的原则,将矿产、光伏、旅游等资源开发与高速公路建设打捆招商、一体实施,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互通立交、服务区等毗邻区域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开展仓储物流、客运场站、信息服务等业态的开发经营,打造高速公路“路衍经济”,提高高速公路整体效益。支持满足土地利用规划的高速公路划拨用地改变用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盘活公路沿线闲散土地资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