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于6月28日发出了“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开始执行,居民用气价格上调0.16元/立方米。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供应成都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化情况,按照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经市政府同意,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
此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实施范围,为成都市中心城区“5+1”区域内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通知指出执行时间从通知印发后次月1日起执行,即从7月1日开始执行,用户气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一阶梯气价2.18元/立方米、二阶梯2.59元/立方米、三阶梯3.20元/立方米,合表居民用户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2.38元/立方米。
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月给予新增补贴3.84元,补贴资金由相关区财政承担。中心城区“5+1”区域外各区(市)县居民气价联动调整由当地具体负责,可参照本方案按程序实施。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钟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