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大海)6月1日至11月30日,我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6月5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
本次集中整治的重点任务包括三个方面: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包括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将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等问题进行整治。
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工贸行业、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和其他重点领域(包括旅游行业等),分别由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实施集中整治。
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方面,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会同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风险动态联合会商,运用高分卫星等做好监测研判,及时提出针对性应对措施;督促指导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