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479.5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37.13亿元,基金运行平稳,略有盈余。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持稳定,大病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保持在8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稳定在70%左右。
不过,当前四川医疗保障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存在医保基金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现有制度体系离成熟定型还有较大差距、待遇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等问题。
为破解上述难题,《实施意见》提出了6大方面改革任务和22项具有四川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了“1+4+2”的医疗保障改革安排:
“1”是明确了四川省医疗保障改革目标,即:到2021年底,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集采、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和“2”明确了六大方面改革任务。其中,“4”即要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和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四项重大机制;“2”即要进一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和优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
今年5月10日,四川省还印发了《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重点改革举措及时落地见效。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四川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改革举措:一是探索推进五大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逐步构建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的区域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一个总额付费”的医保管理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管理改革;三是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对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四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按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和改革运行情况等,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五是建好医保专有资源平台,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