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波介绍,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承担医保基金支付、服务参保群众等重要职责。《实施意见》从统筹城乡发展、适应人口流动的角度,提出优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的四项改革举措,包括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医保服务创新等。
今后,四川将推动统筹区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动实现跨统筹区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川渝通办”和“跨省通办”;推动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全省医保窗口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好差评”制度,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舒心的医保经办服务。
关于建设全省统一的新医保信息系统方面,四川计划今年底完成新系统主体建设,争取明年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采用了云平台、中台、区块链、AI、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用于医保线上线下各类业务,更多“指尖医保”“无感医保”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渠道,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医保服务。新系统的上线,将实现全省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有序共享,彻底解决医保信息系统过去的孤岛化、碎片化问题;将全面贯通医院、药店的信息系统,实现相关数据实时汇聚,为医保基金监督监管提供有力支撑;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共同聚焦“三医”改革,助力四川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另外,四川将加大对医保经办基础设施建设和经办队伍建设,在经办服务硬件和软件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四川省医保经办服务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下一步,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四川将推动医保业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实现基层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
未来,四川将支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服务,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重点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与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机构优势资源,为医保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区域医保管理协作机制,实现紧密的公共服务和基金监管,进一步提高医保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