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四川省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以下简称清单)。
据悉,清单中所列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征收的国家批准设立和我省批准设立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以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清单所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要求,凡未列入本清单及本清单所列的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今后新增、调整、取消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院校要将在本地区(学校)范围内实施征收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凡有政策调整的应及时更新。相关部门(单位)应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接受社会监督。
(图片截图自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四川新闻网记者陈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