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两证合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两证合一”将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在“总对总”层面实现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部门间系统对接、互联互通、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让企业“少跑路”,增强申领证书意愿,进一步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使企业更多地享受关税减让红利。
成都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在2019年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企业备案入口将保留,“两证合一”企业可以登录查看或根据需要添加与原产地签证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