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5月4日,是五四青年节。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中央日前决定,授予周天等295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肖雄等200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赵庚等26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脱贫攻坚驻村团干部专项”称号,授予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团委等500个基层团组织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追授霍成等14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追授曾翙翔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表彰名单中获悉,我省有19名同志荣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11名同志荣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团四川省甘孜藏区自治州委学少部副部长罗绒志玛(女,藏族)、团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委副书记(兼职)帕查有格(彝族),2名同志荣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脱贫攻坚驻村团干部专项”称号:27个基层团组织荣获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幸更繁、丁振军、唐博英、孟兆星、查卫光、郭启、徐鹏龙、周鹏、张成明、赵勇一、古剑辉等11名凉山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大队的消防员,被追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共青团中央号召,全国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学理论、强信念,讲政治、严自律,促改革、抓落实,改作风、守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 陈淋)(图片来自共青团中央)
19名同志荣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27个基层团组织荣获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