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制度,确保孤儿生活水平不因物价水平的上涨而受影响,让孤儿快乐成长,2018年12月11日,我市出台《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按增长幅度20%调整,明确全市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新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严格落实孤儿等特殊群体儿童巡查关爱工作机制,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确保每月至少对辖区内每名孤儿巡查看望一次,探访巡查内容涵盖孤儿身份审核、生活费发放等内容,并建立探访巡查档案。 (记者 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