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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四川将实现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8-07-27 09:45:44
原标题:异地就医 四川将实现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

  昨日下午,四川省人社厅召开2018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全省继续启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和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对于备受关注的“异地就医”问题,省医保局副局长汪凯透露,2018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将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间试点运行,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逐步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就在前不久,四川公布了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部分将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8月1日起 7个统筹区间试点 运行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

  若省内参保人员在异地看病,以往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然后携带票据回到参保地报销。但几天之后,异地就医将实现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无需再垫付医疗费用。

  发布会上,据省医保局副局长汪凯介绍,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2018年8月1日起,四川将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间试点运行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2018年10月1日起,将在全省逐步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具体而言,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的政策,即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结算普通门诊或药店购药时,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

  参保人员就诊或者购药结束时,应对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等进行核对确认,再由就诊医院或药店将费用数据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就诊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此外,据汪凯介绍,今年,全省继续启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和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开通省内联网医院693家,门特联网医院97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468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异地就医。

  基本养老金调待

  增加部分月底前发放到位

  针对近日出炉的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昨日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调整增加部分将于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根据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四川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全省将近81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为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只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的方法则为,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0元、60元、10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蒋斌表示,文件下发后,各地按照文件精神及调待视频会上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调待工作,确保月底前兑现到位。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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