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职工办理单身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公积金业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可前往所持银行卡对应网点自助办理。
目前已有667个银行网点开通此项业务,具体网点分布情况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028-12329。
公积金联名卡是指绑定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服务功能、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银行卡。
银行智慧终端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一、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银行智慧终端机自助申请办理:
1、职工单身;
2、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未办理过购建房提取和偿还自助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等住房消费类提取;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4、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商品住房,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所租赁房屋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凭登记备案,且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办理;
5、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每季度可申请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二)申请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带有公积金支取结算功能的储蓄卡。
二、离(退)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银行智慧终端机自助申请办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二)申请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带有公积金支取结算功能的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