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要传承弘扬餐饮“老字号”,对传承人授徒传艺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于餐饮“老字号”提升门店形象,对新建或改造旗舰店和形象店,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每店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品牌餐饮“老字号”企业新开连锁门店,也将每店给予5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品牌宣传推广。对首次被认定为全国餐饮行业百强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意见》支持川菜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川菜企业,制定完善川菜标准体系,并在川菜行业倡导和使用“成都标准”。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或企业同样有奖励,分别给予25万元、12万元奖励。
成都还将优选一批成都小吃、经典川菜实行工业化生产,打造成品种新、质量好的方便食品和半成品。还将把郫县豆瓣、新繁泡菜等特色川菜原辅料打造成畅销海内外的拳头产品。(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