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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12条新政发展楼宇经济 最高可补贴500万元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4-11-19 09:19:58

 

天府软件园(网络供图)

 

 

规划中的新川之心西区鸟瞰图(网络供图)

 

  中国经济网成都11月18日讯(房金)18日,成都高新区对外发布《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利用楼宇资源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从支持楼宇聚集培育主导产业企业、支持围绕主导产业整体经营楼宇、支持楼宇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列出12条优惠政策,利用楼宇资源驱动主导产业聚集发展。

 

  成都高新区是四川省、成都市最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地,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以金融业、商务服务业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按照“产城一体”发展模式,已建成中西部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化现代化新城区。

 

  据悉,截至今年9月底,成都高新区已建成投运楼宇项目127个、385栋,总建筑面积2032.7万平方米,其中南部园区295栋,总建筑面积1743.9万平方米;西部园区90栋,总建筑面积288.8万平米;社会自建自用楼宇项目43个,总建筑面积769.8万平方米。

 

  楼宇经济是近年来中国城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业内人士分析,成都高新区此举可谓“一石几鸟”,不仅将令区内逾百家楼宇业主和运营管理企业直接获益,而且会对意愿入驻楼宇企业产生强大吸引力,既可提升区内数千万平方米楼宇空间与其主导产业的匹配度,又能实现向存量要空间、提升产出密度的目标。

 

  据成都高新区测算,预计未来三年(2015-2017),成都高新区新建成投运楼宇总面积将达1371.6万平方米;至2017年底,成都高新区建成投运楼宇总建筑面积将达3404.3万平方米,成为区域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引擎。

 

  鼓励打造专业特色楼宇 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

 

  《政策》提出,鼓励打造专业特色楼宇,按入驻率即同一楼宇内主导产业企业数量占比和入驻面积占比情况,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引进的总部企业和世界500强、各行业国际国内领军企业总部以及楼宇内入驻企业年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之和达到1亿元的特色楼宇,最高也将给予500万元的补贴。

 

  同时,围绕主导产业鼓励楼宇招大引强和开展定向招商推介活动也是《政策》中的重点举措。其中,楼宇整栋、整层出售给单一主导产业企业,对同一楼宇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按照亚太区及以上、大中华区和中西部等级,认定后将分别一次性补贴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而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企业参与或自行开展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定位、楼宇经济发展要求的相关招商推介活动,也将获得单次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40%或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鼓励楼宇整体自持经营 最高可补贴500万元

 

  针对散售楼宇较多、中小业主租赁难的情况,《政策》鼓励中介机构、社会资本整合、收购散售楼宇整体运营,探索楼宇经营新模式。

 

  《政策》明确,购买新建楼宇并整体经营或社会资本收购散售楼宇统一经营的,对同一楼宇分别最高补贴200万元、500万元。

 

  对于同一楼宇内多业主聘请专业机构整体运营,对同一楼宇业主分别最高补贴10万元;而对在单栋楼宇内受委托经营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并按照成都高新区要求统一对外招商运营的,对同一运营管理企业最高补贴可达500万元。

 

  提升楼宇服务质量 推动楼宇经济健康发展

 

  在制订《政策》过程中,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曾广泛征询科研机构、重点楼宇及运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如何加强楼宇服务质量成为各方共同关注的焦点。为此,《政策》支持鼓励楼宇改善物业管理水平和配套服务,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楼宇服务质量。

 

  在支持楼宇提升物管水平方面,对于聘请国家一、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贴;鼓励物管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物业服务,对于被评定为一、二、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贴。

 

  鼓励增加楼宇公建配套、支持楼宇进行挖潜改造。楼宇业主投资改扩建公共停车场、设置立体车位,解决楼宇员工停车难问题的,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投资新建、改建员工餐厅或公共用餐场所解决楼宇员工就餐难问题的,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对为适应入驻主导产业企业发展而进行的通信网络、能源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政策》鼓励楼宇对拓展创新增值服务,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自愿在楼宇中设立楼宇经济综合服务站,且配合开展招商、联络、统计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的,每年最高可补贴30万元;对主导产业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建立楼宇经济公共服务平台且开展经认定的专项工作的,可给予单项活动最高50万元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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