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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网络有序运行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12-27 00:00:00

   
        “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提出的战略性要求。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是国家推动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重大举措。这充分说明,网络的发展与管理越来越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自1994年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接近40%。从BBS到博客到微博、从“你说我听”到“众声喧哗”,网络已不仅是人们获取信息、表达民意、沟通交流最直接有效的平台,而且还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阵地。网络上广泛传播的“最美妈妈”、“最美乡村女教师”等点滴感动和凡人善举,为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发挥了极大的正能量。

 

       然而,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它在推动社会发展、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消极负面的影响。“挂羊头,卖狗肉”的虚假信息泛滥,造谣诽谤他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行为屡禁不止,网络赌博及网络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非法泄露甚至倒卖个人信息活动猖獗……现实社会中很多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在网络虚拟社会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以先进文化占领网络主阵地、建立规范有序的网络运行秩序,是当前互联网建设与管理的紧要任务。

 

       一要加快推进网络立法。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些针对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规范互联网运行的制度性基础,对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产业相比,我国现有的互联网法律法规还是处于明显滞后状态。一是法律位阶较低,目前我国尚未针对互联网出台整体性的法律,有关网络治理的立法还停留在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的状况下。二是现有法律法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如轰动一时的“3Q大战”就曾面临适用法律的问题。而反观国外,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与地区早已制定出台了专门针对网络治理的法律,有些国家还出台了《个人隐私保护法》。所以,针对我国目前网络的发展情况,亟待加快推进网络立法。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意味着我国在网络立法层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要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互联网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网络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任何一个部门是很难管好的。目前,在我国互联网管理中,工信部主要管市场准入、备案等,公安部主要管打击网络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管信息内容,国家广电总局管视频等。在实际执法过程当中,各政府职能部门要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尽快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通信管理局作为互联网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加强对域名、IP地址、接入、备案等基础性网络资源管理为抓手,创新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三要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相关方,基础网络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网民对推动网络的健康有序发展都负有重要的责任。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是其应尽的责任,应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网络接入点的管理,及时把有害信息隔离在网络之外。作为内容服务商,互联网企业应该提高自律意识,树立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对信息发布流程的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不良信息。作为网络内容的重要制造者和主要传播者,广大网民更应该理性思考、文明发言。如今,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的自媒体时代,网民的言行会直接影响社会舆论的导向。一些不实的、虚假的、非理性的言论在网上传播后,会使互联网演变成社会矛盾的放大器,甚至会危及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所以,广大网民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贡献力量。

 

       如同现实社会,网络社会的有序运行也需要法律、监管与自律的共同作用。随着国家推进网络立法步伐的加快和政府监管力度的加大,我们相信,明天的网络环境会更美好!

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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