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我国基本医保已覆盖96%的人群,已跨入具有全民医保制度国家行列。
中国初步构建起全民医保制度,的确是一件令人惊叹的事情。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全民医保只是在保障面上完成了拉网式的覆盖,距离真正意义的“全民医保”还很远。也就是说,现行的高覆盖率,不等同于再也不会因病返贫,也不等同于应报病种都可以报销,“看病贵、看病难”现象依然很严重。
全民医保“量”高“质”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医保制度存在设计上的不足。比如城镇基本医保的起付线,就让多数人享受不了实际的福利。以北京为例,参加城镇基本医保的在职人员,纳入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报销范围的费用标准是累计超过1800元,但多数人是达不到这个数的。而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来说,不但设有起付线,而且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基本医保在“小病”中难以发挥其保障性作用,那么,“大病”是不是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呢?事实证明,也并不见得。“小病”逃避了“起付线”,“大病”就遭遇了“封顶线”。我国目前的三大社会医疗保险都有封顶线,比如病人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不得超过地方平均收入的6倍。即使以我国现有人均GDP3万元来计算的话,最高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也不能超过18万元。对于大病病人来说,这个限额显然无法起到对大病风险的保障作用。于是,我们经常会在媒体上看到为大病患者社会募捐的报道,甚至会出现像“刻章救妻”这类极端的事件。
因此,如果说我国的医保制度存在较大问题的话,其最大的短板就是大病医疗救助。只有补齐短板,才能让老百姓真正实现病有所医。
日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下决心抓紧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要注重创新机制,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这个表态让人鼓舞。事实上,当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大病医保的尝试。就在前不久,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启动。该项目通过多方合力筹集保险资金,采用公益基金、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向社会筹募善款,为试点地区适龄儿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不设病种赔付限制,当地儿童可免费获得最高20万元赔付,既可以减轻患儿家庭的负担,也不会给当地财政增加压力,具有一定的样本意义。
本届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令人难忘的一幕:600位医生和护士走上运动场,摆出流光溢彩的“NHS”(国家医疗服务)字样,令全场欢呼。英国人如此“炫耀”,只因其确实拥有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我国三年医改,已经向成功迈出了一大步。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加快,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向全世界自豪地展示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冬虎